8岁,有“典”不一样——南京市月华路小学举行二年级法治生日会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法
发布时间:2022/5/15 9:55:28 作者:刘梦圆 浏览量:1297次
治副校长,守护我成长
《民法典》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十周岁降至了八周岁。南京市月华路小学二年级的小月芽们正值8周岁——第一个法律年龄分界线,已经长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小大人”。
为了强化小月芽们的法律意识,了解《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履行自己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5月12日下午,学校在分享厅为他们隆重举办法治生日会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活动伊始,学生活动部张琪主任为活动致辞。她把法律和制度形象地比喻成一条轨道,一条保证儿童健康成长,保护儿童安全抵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希望同学们学习成长路上,学会用法律当护盾、当铠甲,养成必备的法治素养,在未来社会生活中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为了推进法治进校园,帮助小朋友们树立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南京市月华路小学特别聘请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查部侯淑云检察官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在生日会上,检察官们为学校年满8周岁的学生代表赠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张别具一格的生日贺卡,由人民检察院和月华路小学官方认证,证明同学们从今天起,是法律意义上的“小大人”;一份《民法典》宣传册、一个法治文创周边小文具、一本普法读本,寄托了法治副校长对小月芽们长成遵纪守法、有家国责任担当的合法小公民的期望。
“祝你生日快乐......”特别定制的生日蛋糕在音乐声中被缓缓推进会场,歌声里满是祝福和期许。8岁,因为有了《民法典》,让小月芽的人生有了特别的意义。
在侯检察官的带领下,小月芽们郑重许下立责的承诺: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认真读书,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做知书达理的小学生。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增强法律观念,维护法律尊严,做新时代的好少年……他们是维护法治社会的使者,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民族的希望!
走进侯淑云检察官的法治小讲堂,她从《民法典》关于年龄的规定及影响出发,讲述未成年人法律故事,用生动的事例与同学们共同探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参培的小月芽们在这个既欢乐又庄严神圣的讲座中,收获颇丰。
法治生日会为建设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做到法进校园、法入人心。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系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使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让小月芽们在模拟法庭、法治故事剧场、案例分析和法治宣讲等丰富的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成长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材。
撰稿:王玲
校对:张琪
审核:夏翠莲